陪着你走 发表于 2011-12-1 12:47 全显示 97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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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这句名言还没过气。 现在又来更生猛滴:只要排好队(很重要)与某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女的愿不愿意,都只能算是嫖娼,而不能算轮奸,牛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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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着你走 发表于 2011-12-1 12:59 全显示 97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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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大人啊,如烟卖艺不卖身,你这样不合规矩啊。 我玩了她不给钱,那就不叫嫖咯。 原来以为星爷已经无屌厘头了,谁知道现实生活更无屌厘头。 对不起,说粗口了,不过在这里想说下:无厘头原来就是一句粗口,为了流通,河蟹掉了一个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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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着你走 发表于 2011-12-1 13:22 全显示 97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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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负人为快乐之本,如果别人的女人变成我的女人,别人的钱变成我的钱,你说开不开心。总之,别人欺负我你帮我打他,我欺负别人你帮我打他,简单吧。 以前主子老爷们说这样的话,应的一般是狗腿子,二痞子。现在城管,治安联防,民警,人大代表,脏活累活抢着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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