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corla 发表于 2009-5-5 15:40   只看TA 21楼
不要气不过,心态要好。出发点要正确,努力维护论坛秩序是好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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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5 16:29   只看TA 22楼
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为什么说要人性化管理就是这个意思,认真回复了,在符号上稍多一个不为过。灌水的定义是为了码字,有很大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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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x_bm 发表于 2009-5-5 17:23   只看TA 23楼
我晕了,总制看来有变动的啊
我记得我初入管理的时候,是把总制研究了又研究的,有明确规定
引用:
符号连用不能超过3个!(表情也是符号)!
还记得以前总制里也明确定义[万能回复]为:
引用:
用相同的帖子回复多个主题
现在这都没有了
看来管理也得时不时的看,不晓得什么时候就新规定了
三天不学习,赶不上叉叉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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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BLESS 发表于 2009-5-5 19:40   只看TA 24楼
是灌水!超过三个肯定是灌水,这是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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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譅 发表于 2009-5-5 20:51   只看TA 25楼
看了下
估计楼上的铜子们认真看帖的没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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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5 21:22   只看TA 26楼

回复 1楼 的帖子

就是灌水,是符号灌水.建议你看看总规和分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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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ldyyy 发表于 2009-5-5 22:04   只看TA 27楼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还是斑竹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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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5 22:21   只看TA 28楼
肯定算喽,那么多感叹号,想当初我也是差不多的情况被人举报的,切肤之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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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x_bm 发表于 2009-5-6 00:11   只看TA 29楼
看了下链接
这边说举报无效,另一边又以[符号灌水请重新阅读版规]的理由扣了被举报帖的分
还真是蛮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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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6 02:40   只看TA 30楼
我觉得要论坛规定来说是灌水,现在斑竹也就是扣1分,提醒下那个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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