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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六旬老人拒绝做“钉子户”配合拆迁,却落得绝食下场,生命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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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可能说的有点过,但是想想现在社会上有多少不公平的现象,政府文件里面都承认现在贫富不均更严重了,正是因为我们都曾有过这样的情况,才更有感触吧。
叹一声,谁让我们没有本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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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法律?还不如信春哥。。。说真的 要是小地方 出了事谁管你?中国是法治社会 法律是用来治人的 而不是法制社会 公民立法 赋予政府权利 让政府有纲可依 让公民权利可用的 所以法律必然成为统治者的工具  而且这种事情还少么?邓玉娇 70码 石首 这些如果没被揭露 还不知道普通百姓死成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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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灵 金币 +4 回复认真,鼓励! 2009-6-2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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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钉子户的原因了,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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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涉及拆迁的时候,就要先做“钉子户”。然后再索价,开发商没有好东西,你可怜他们他们不会可怜你。
用句粗俗点的话说:你不日他娘,他就不知道你是他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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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保障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公平公正,才能使社会效率迅速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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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的土地时刻有神奇的事情发生,神奇的国度充满了神奇的人物,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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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规定,房屋拆除后,再申请裁决的,一律不予受理”
这是他妈哪门子法律。不是明摆着让人坐钉子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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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外乎人情,再说要都按你的流程来办事。那我国还会有那么多法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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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不健全啊,我们法律人的悲哀啊。中国的法律完全是一纸空文,法律只对老百姓起作用。但只要是政府犯法了,检查院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会同流合污。什么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提前,完全是屁话。在中国,当官就是法律。唉,悲哀啊,无能无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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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吧 潜规则哪都有 社会也有其自身的潜规则 不是我等小民能管得了的 还是管管自己的肚子实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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