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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顾警察警告与未满14岁女友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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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的帖子

你自己没有仔细看原文,是男的的奶奶向县公安局报警的。
前面回帖的很多没有认真看帖就回帖,恐怕只看了一个标题,然后赚一个金币吧。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刑法》明文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
几乎没有什么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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