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北京第14例甲型流感患者带病逛多处--你还有良心么?
[打印本页]
作者:
jt5272000
时间:
2009-6-5 09:56
标题:
北京第14例甲型流感患者带病逛多处--你还有良心么?
昨日,北京市卫生局发布第14例确诊患者何某(圆圈内)6月2日乘地铁录像。视频截图
北京市卫生局发布第14例确诊患者何某(圆圈内)6月2日乘地铁录像。 视频截图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昨日,北京市卫生局通报,北京确诊第14例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患者。该患者为在美留学生,回国后未按规定自我隔离观察;发病后,曾会友、聚餐、坐地铁、5次打车未留票据,并前往使馆等公共场所,致使密切接触者众多,疾控部门寻访困难。
4名密接者仍未找到
按照卫生部相关规定,患者在所乘航班前后三排乘客共63人、宾馆工作人员11人、会见的朋友7人、餐馆工作人员1人等总共82人已确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其中的78名密切接触者已追查到并接受集中医学观察。其余4名密切接触者目前仍在进一步追踪确认中。
另外,地坛医院方面介绍,目前,患者病情稳定,生命体征平稳。
卫生部门公布地铁视频
昨日,在交通部门的配合下,北京市卫生局先后在北京电视台和一网站播放了何某乘坐地铁监控录像片段,回放6月2日11时,何某在10号线地铁里的情况。
地铁视频显示,何某上穿白色半袖T恤,下着草绿色短裤和白色运动鞋,夹一黑色小包,短平头。6月2日11时许,何某从10号线牡丹园东厅进站口刷卡进入地铁站内,25分钟后,抵达亮马桥站后,从10号线B口处乘扶梯出站。
北京市卫生局建议,这一时间段乘坐地铁10号线的乘客,应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务必戴上口罩,及时乘私家车、拨打120或999就医。
针对确诊患者何某发病后仍会友聚餐等缺乏社会责任的行为,卫生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归国人员在回国后的七日内,要居家观察七日,减少外出。市民注意身边的归国人员,在确定其已在家中观察七日后,未出现健康问题后,再与其会面。
■ 病历卡
发病后两日方就诊
回国前曾与有流感样症状者近距离接触
患者何某,24岁,四川南充人,目前就读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一所大学。据何某自述,回国前夕,其美国房东和一位室友曾出现流感样症状,何某曾与他们有近距离接触。
何某乘CA982航班从纽约起飞,于5月31日到达北京,入境时并未申报上述情况。随后,何某在北京一家宾馆住宿。6月1日,出现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何某未就诊或自我隔离观察,仅向宾馆前台索要了“白加黑”、VC银翘片等药物。当日中午,他约同学聚餐。
6月2日,何某从牡丹园站乘10号线地铁至亮马桥站,前往美国大使馆办理签证;之后前往邮局并乘出租车返回宾馆。2日晚,何某约4个朋友聚餐。期间,他5次乘出租车,均未留票据,在就诊后接受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时,何某表示,他已记不清司机相貌。
6月3日,何某前往第二炮兵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即由120救护车转入地坛医院隔离治疗。
6月3日深夜,北京市疾控中心对何某的咽拭子标本检测显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为阳性。4日,北京市专家组会诊后,判定何某为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患者。
本报记者 魏铭言
■ 释疑
何某是否会被究责?
昨日,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我国现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只有传染病患者明知自己染病的情况下,故意传播病毒,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才会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何先生虽然曾接触过流感样病人,也在出现流感样症状后接触过很多人,但当时他还未就医确诊,也无法判定其是否存在故意欺瞒的行为,因此不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目前,北京市以“政府建议”形式,呼吁入境人员在抵京7天内,自觉居家观测,出现发热等流感样症状及时报告。不过,卫生部门坦言,目前这些政府建议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强制作用。
此外,记者获悉,目前北京市相关部门正在考虑修订一些现行的地方法规条文,让上述政府建议具备一些强制法律效力,但该项工作仍须国家法律环境的支持。
=================================================================================================================
相信这位留学生不是什么智障患者,当然也不是白痴,既然都不是,在现在谈甲型H1N1流感色变的时候,居然还这样大摇大摆的四处闲逛,前期没有症状好像还情有可原,但出现那些甲型H1N1流感症状之后呢,在我看来他的所作所为在我看来是相当恶劣,虽然法律上没有惩处他的依据,但在道德的审判庭上是不是应该给他判重刑呢。
你的良心哪里去了?你的公德心呢?你给多少人带来了伤害,一些陌生人的感受可能你顾及不到,但你的朋友呢,你让他们怎么想,你现在就连道歉你的朋友都无法原谅你,你给别人的生活带来了多少的不方便,真想问问你,你有什么居心。
虽然你是甲型H1N1流感患者,应该得到社会的同情和帮助,但是你不配,你根本不值得可怜。
作者:
jiankun2008
时间:
2009-6-5 10:06
听中国的新闻说美国的新闻对此次新型流感很少报道并没有如中国这样重视也许是它们刻意为之,所以这个自美利坚回来的年青人可能也就没太重视
作者:
qiufeng812
时间:
2009-6-5 10:07
楼主正解,这种人,判他刑,罪名是危害公共安全
作者:
brightbright
时间:
2009-6-5 10:12
没有公德心,没有一丁点要负责人的态度,头脑简单。
作者:
tiesenhui
时间:
2009-6-5 15:46
害人的人不会有好下场。此人太没有道德了。强烈谴责!
作者:
神风特攻
时间:
2009-6-5 16:08
这就体现出来中国人的自私本性了,他根本不会考虑其他人的死活,只要我不死,你就是感染再多也么我啥事,我还是该干嘛干嘛去。现在留学回来的人,有几个能主动自愿在家隔离的,更多的是不得不这样做,毕竟一回来小区的就会知道,一知道肯定会上门叫你呆家里边蹲着。还有,这些人在家隔离,可他们父母也要出门吧,万一他们携带病毒在没发病之前传给了他们父母,而他们父母又外出接触别人,这不还是传染吗。本应该把这些回国的不论有没有发病全集中在一起监控段时间才算安全,却把他们放回家去,真不知道有关部门是怎么想的呢。
作者:
feijiqifei1
时间:
2009-6-5 16:27
其实可能他根本就没想到自己会得H1N1~谁希望自己得呢?
如果换成你,你不认为自己得H1N1,你当然不会自我隔离或者做一些相关措施了!当然他从美国回来,因该想到自己有患H1N1的可能性~但他却没有重视起来,我只能这么说了~我想他因该不是故意的吧~不过他回来出现症状以后没有做出相应措施确实是他的不对,或者是说大意疏忽!
另外6楼的说的也不对,有关部门不可能没有任何原因就直接把回国的人隔离~如果这么做就是侵犯了对方人权了!所以有关部门也只能倡导回国的自我隔离而已!
作者:
loveyaall
时间:
2009-6-5 16:27
的确有点过分,不能总用心理问题来搪塞啊~~没素质
作者:
soufan
时间:
2009-6-6 22:40
一般不愿意批评什么,人都不容易。对他一样,别说了,送火化炉里人道毁灭。
作者:
heil
时间:
2009-6-6 23:05
也许他只是感觉自己得了感冒呢。今天看到一个年轻人在车上不让座,还假装感冒,我当时就想说你是不是流感了,后来想想可能造成恐慌就算了。
作者:
xmstq1
时间:
2009-6-7 01:26
不以法律的绳索捆绑,运用道德的准则枪毙他!看看还有没有危害社会主义国家的人出现
作者:
2381567
时间:
2009-6-7 01:55
SWine flu只是普通流感,传播很快,但死亡率很低,治愈率极高,和SARS不同,中国政府反应过度。另外,这位大哥是中国公民,愿上哪去是他自由,你管得找吗?你又是干什么的?真是无知者无畏!洗脑粪青被普通流感吓得屁滚尿流,要是日本人来了,我看你第一个出卖同胞来保全自己吧!
作者:
不是笨蛋
时间:
2009-6-7 02:30
听说在美国,这件事不算是件事,但在国内,这件事还真是件事。政府重视,一把手亲自出马,媒体天天跟踪报道。
这个四川朋友可能是出国久了,把自己当作美国人了吧?
作者:
alextony
时间:
2009-6-7 09:03
你说奇怪不奇怪,这次所有带菌的都是从美国回来的,怪不得都把美军叫美菌。而且回来了还闪都没闪就不见了,你说是不是有心躲着,也许不是躲在家里而是躲开治病的自己到处乱跑,到底是不是故意的?原本这所谓猪流感源头在美国,现在他跑到中国让病毒繁殖来了——在中国所以能看电视、能看报、能上网的现代人都知道,我就不信他一个从美国回来的超现代的香蕉人会不知道这事儿。
搞不好这是细菌战的试验,这已经是危害公共安全了,应该通缉抓到后判刑。
还有不要把这当作无所谓的事,没出现什么大事恰恰是因为预防措施做好了,一个能够死人的病还能当作是感冒发烧一般对待?
[
本帖最后由 alextony 于 2009-6-7 09:08 编辑
]
作者:
红樱桃
时间:
2009-6-7 10:07
素质低下,还是出过国的人,连一个普通的人都不如,良心大大的坏.
作者:
2381567
时间:
2009-6-12 21:17
周郎大哥,我读了版规,但我不知道为什么给我减分,我说的是科学,并没有多少人死于猪流感,如果说煽动仇恨的话,这个帖子的主人以及其他人更应该减分,因为他们煽动的是对一个群体的仇恨,即留学生群体。而我并没有要“枪毙或杀死”任何人。所以希望周郎大哥把分还给我,谢谢!
作者:
xunzhaojiqing
时间:
2009-6-13 12:50
没有一点基本的道德素养!最后只能是害人害己!可悲可怜!
作者:
july27
时间:
2009-6-13 13:19
只能说是自私的人把,要放在战争年月肯定是个躲在外国的汉奸
作者:
anzeyi520
时间:
2009-6-13 14:01
如果楼主描述的是真的话,那这个人也太无耻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作者:
adai502
时间:
2009-6-17 15:44
把这货拾掇拾掇,派日本去
呗在家门口祸害,大家都有份嘛
作者:
leyhe
时间:
2009-6-17 17:09
留学的还这素质,感觉基本都是归国的留学生们把病带回来的,一心想着学习外国优秀科学技术的学子们却带回了流感,只有以后多带点贡献回来弥补下!
作者:
heima00
时间:
2009-6-17 17:23
一个人乱转 百人忙着找接触着 千人遭遇危险 应有万人骂之
作为一个中国人 把病毒带回祖国 足以可耻 不遵守公共安全规则 更是万人不齿
祸害同胞 只能说 他和中国人有仇
作者:
eaglem1
时间:
2009-6-17 20:02
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法规,治治这种故意传波传染病的家伙!
作者:
一个人玩儿
时间:
2009-6-17 21:29
这种人就应该把他的家人朋友全部公开,接受全国人民的谴责,垃圾!
作者:
realmhd
时间:
2009-6-17 21:31
长叹一声,明知道有可能是流感就还要故意出去,道德不足以惩罚。毕竟中国不像美国,一旦在农村传播,无法估计会是什么情况
欢迎光临 SiS001! Board - [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 (http://67.220.93.13/bbs3/)
Powered by Discuz! 7.2